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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2020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为更好地阐释十大检察新闻的典型意义,检察日报即日起邀请代表委员、有关领域专家对此进行点评,敬请关注。
2020年度十大检察新闻之七
完善不停步
持续释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红利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认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
2020年10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
对于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利好”,张军以一组检察机关办案数据予以说明: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1416417件1855113人,人数占同期办结刑事犯罪总数的61.3%。这组数据直观彰显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优势。
此次专项报告一个多月后,2020年12月1日,最高检下发通知,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十个方面28条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对照审议意见和专项报告要求,有针对性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效果适用。
回首过去一年,最高检在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好贯彻落实上尽心竭力。
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保证司法办案公开、公正、高效、廉洁,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2020年5月11日,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25条细化的规定,全方位、多角度、有针对性地对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权力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措施等予以明确,进一步扎紧了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篱笆”。
记者注意到,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在制度协同释法方面共同创制了一项令人眼前一亮的举措。最高检专门制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治宣传片,以浅显、新颖的动漫形式阐释该项制度。在公安部大力支持下,自2020年7月起,宣传片已在全国的看守所、派出所、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循环滚动播放,一些犯罪嫌疑人在受到感召后主动认罪认罚。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值班律师在场的权利,明确了值班律师对于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的职责,以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法律帮助、自愿认罪认罚,防止无罪者受到错误追究。为进一步细化值班律师的职责和具体要求,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2020年8月20日,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
2020年12月,最高检以“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主题发布第二十二批指导性案例。“这批指导性案例以问题为导向,重在彰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某一或某几方面的制度价值,体现对不同类型认罪认罚案件的指导,侧重阐述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履职情况,对普遍性、争议性问题进行适当延伸,增强了指导性和普适性。”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第二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有一起运用司法救助促进矛盾化解的案例。化解社会矛盾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一项重要价值功能。数据显示,自2019年1月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对3.3万余名因犯罪侵害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约4.9亿元。
各方声音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车浩:认罪认罚从宽是在中国特色司法体制的背景下推出的一项重大制度革新。它在四个方面体现了改革意图:一是从报复性司法转向恢复性司法,重视被害人受偿和社会秩序恢复;二是注重庭审对抗的同时也讲求社会和谐,宽严相济化解矛盾;三是兼顾公平和效率,减省司法追诉成本;四是刑罚目的凸显特殊预防效果,促进犯罪人悔罪自新。上述改革目标给司法机关特别是检察机关的履职水准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是倒逼司法能力提升的重大挑战。如何在现有改革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发挥律师的作用,尊重法官的裁判权,提出规范有效的量刑建议,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取得长远之治的关键。前路漫漫,任重道远。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政协常委杨晶:“坦白从宽”是大家熟知的司法原则,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把“坦白从宽”落到了实处。
这项制度首先可以唤醒犯罪嫌疑人内心尚未泯灭的良知,认罪认罚成了弃恶从善的第一步。可以让犯罪嫌疑人感受到法律对其改造使留出了空间,为以后的刑罚顺利进行和主动接受改造,提供了前提。从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已经超过总数的80%以上,可见制度具有强大的感召力。
其次,由于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工作效率,节省了宝贵的司法资源。适用这项制度一审后,被告人上诉率低于其他刑事案件10%以上,也说明制度对提高司法效率的积极作用。
第三,认罪认罚制度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原则。认罪认罚法不是无限制的,是在法律框架中的从宽,既体现了法律的温度,更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
最后,从长远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感召犯罪嫌疑人接受矫治、审判后的改造以及日后更好回归社会,也有着积极的作用,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司法制度重大创新。
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法律委员会主任、最高检特约监督员、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阎建国: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我提出的一个建议是“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出台《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办法》,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值班律师制度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配套制度,是被告人在认罪认罚中辩护权落实到位的重要制度保障。从之前调研中发现值班律师制度存在供给不足、参与不足等问题,到现在该项制度已不断趋于完善,我感到很欣慰。
如何进一步完善值班律师制度?我建议从四方面着手。首先,探索建立远程见证等工作制度,帮助基层解决值班律师不到位的情况。加强公检法司等部门协作配合,整合区域资源,构建相邻区域值班律师互相调配制度。第二,适当提高财政预算投入,充实值班律师的办案经费,提高律师参与的积极性。第三,探索国家公设律师制度,由国家聘请律师履行值班律师职责,特别是建立退休法官、检察官作为国家公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机制。第四,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