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讲授“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百年党史中的检察档案116】《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印发
日期:2022-01-12  发布人: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量:1083

微信图片_20210706171730.gif

 

微信图片_20210713195521.jpg

 

微信图片_20220112180116.jpg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
(档案类型:文书档案;保存地:最高检档案馆)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2009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明确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忠诚、公正、清廉、文明”。201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宣誓规定(试行)》,规定初次担任检察官职务、检察官晋升实行公开宣誓制度。2010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首次对检察官职业信仰、履职行为、职业纪律、职业作风、职业礼仪、职务外行为作出全面系统规范。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