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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看,这批鸟巢的大小正适合不同鸟群居住,现在已经有白鹭、杜鹃、麻雀等在里面安家了。”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看到铜罐驿镇滨江路段的树林里搭建了一批新鸟巢,沿途还悬挂着宣传保护鸟类的标语。
检察官为什么关注起鸟巢来了?这事儿还要从两年前说起。2020年5月,张一、洪月(均为化名)在九龙坡区铜罐驿镇滨江路段使用弹弓非法狩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现场查获、扣押捕猎工具若干及9只鸟类尸体。经鉴定,这些鸟类尸体分别是画眉、麻雀和白头鹎,都是被列入国家相关保护名录,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鸟类。
“案发时,设定禁猎区并实施5年禁猎期的文件刚出台,群众对相关政策还不够了解。”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察三部主任赵敏介绍,检察机关经审查,依法对张一、洪月作出不起诉决定。但二人非法狩猎已造成生态资源减损,应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于是该院将案件线索移送九龙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议其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程序。
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九龙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确定张一、洪月为生态损害赔偿义务人,并就赔偿履行方式组织召开磋商会议,邀请九龙坡区爱鸟协会参与论证,以最有利于生态恢复为原则,确定以选址安置鸟巢帮助鸟类栖息繁衍、在林区悬挂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标语的方式,替代现金赔偿,以便更好实现生态修复目标。会上,双方签订了替代性生态损害赔偿协议,明确由张一、洪月购置鸟巢60个,悬挂10条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标语。
2021年11月,在九龙坡区爱鸟协会的指导下,张一、洪月在林区找到适当位置固定鸟巢,并悬挂保护鸟类的宣传标语。目前,安放的60个鸟巢已成为该路段的一处生态景观。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