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8-01]·普宁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公告
- [07-31]·台风无情人有情 走访慰问暖民
- [07-30]·民政部持续推进惠民殡葬改革—
- [07-30]·最高检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央城市
- [07-29]·这四种形式主义调研该破!
- [07-29]·“两高一部”发布《关于办理帮
- [07-28]·让每个普通人都拥有“崇义向勇
- [07-28]·【检之道】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
➤“养老类App”骗局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手机App正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犯罪分子也开始盯上“银发一族”。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心理,开发出各类打着“养老”旗号的App,实施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行为。
➤利用广场舞App实施非法集资
2014年至2015年间,刘某先后成立多家公司,并伙同他人,在未经依法批准,不具备相关金融资质的情况下,开发“某联盟”广场舞App,以众筹为名,线上宣传公司理财项目,线下发展广场舞组织者、领舞员兼职拉投资,共向1159名集资参与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累计数额达人民币8.7亿余元。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