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4-17]·最高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检
- [04-17]·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 [04-16]·超剂量开药转卖只为赚差价
- [04-16]·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发布
- [04-15]·【微视频】拼图|全民国家安全
- [04-14]·普宁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员
- [04-14]·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 [04-14]·持续强化检察监督力度,切实维
➤“养老类App”骗局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手机App正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犯罪分子也开始盯上“银发一族”。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心理,开发出各类打着“养老”旗号的App,实施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行为。
➤利用广场舞App实施非法集资
2014年至2015年间,刘某先后成立多家公司,并伙同他人,在未经依法批准,不具备相关金融资质的情况下,开发“某联盟”广场舞App,以众筹为名,线上宣传公司理财项目,线下发展广场舞组织者、领舞员兼职拉投资,共向1159名集资参与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累计数额达人民币8.7亿余元。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