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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近日,普宁市人民检察院普法团队先后深入普宁市占陇镇兴文中学、燎原街道燎原中学、流沙第三小学,为中小学生带来切身相关的普法教育宣讲,着眼于“校园欺凌”、“电信诈骗”、“性侵害”三类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热点问题,深刻教育学生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5月14日,我院副检察长蔡克彬、机关党委委员陈韶彬、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赖佳炜带队走进流沙第三小学开展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普法教育讲座,副检察长蔡克彬代表我院向学校赠与《反校园欺凌手册》等法治书籍。普法团队成员陈夏琳通过讲授校园欺凌的定义、种类、危害、预防方式等内容,向学生们倡议“远离校园欺凌、争做守法好学生”。
此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赖佳炜围绕“刑事责任年龄”的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真实案例,向燎原中学的师生们讲述了预防性侵害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做法,告诫同学们珍惜青春时光、勇担少年责任。
在兴文中学普法宣讲过程中,林露娜检察官结合其经办的未成年人涉电信诈骗犯罪的相关案例,警示同学们要以“案”为镜,谨防“手机口”类电信诈骗。
本次系列巡讲活动面向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进行宣讲,切实扩大了受众范围,有效提高了学生们对“校园欺凌”、“电信诈骗”、“性侵害”的法律认知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普法效果。
供稿: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