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22]·二十届四中全会,要点来了!
- [10-22]·违规招标、违法分包、施工质量
- [10-21]·“两高”关于依法惩治医保骗保
- [10-21]·主播与他人不和,粉丝网络“开
- [10-21]·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维护当事
- [10-20]·这4种电话,别接、别回、别点
- [10-20]·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
- [10-17]·微漫画丨公益诉讼守护燃气安全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本院决定对陈某危险驾驶案等4起案件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10月11日上午9时
二、听证会召开地点
普宁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左侧检务楼一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本院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需要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请提前向本院预约。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63-2928029
联系地址:普宁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
特此公告。
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