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讲授“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检察日报社评:以辩证思维统筹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日期:2024-12-30  发布人: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量: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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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法治是重要内容,也是重要保障。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对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战略部署,明确了一系列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改革任务,绘制出新时代新征程以检察改革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任务书”“路线图”。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作为统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抓手,作为与时俱进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辩证思维,准确把握好守正与创新、服务改革与自身改革、依法履职与改革创新之间的辩证关系,以更高政治站位、更实履职担当、更优工作作风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知常明变者赢,守正创新者进。全面贯彻落实《意见》,要把握好守正与创新的关系。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在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中,守正就是守方向道路之正,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战略定力,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改革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实招实效上。创新就是创制度机制之新,致力于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要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着眼于解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加强检察改革科学谋划和效果评估,努力推动破除妨碍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观念和机制弊端,让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更加生动、更为深入。

 

  胸怀“国之大者”,“自转”服从“公转”。全面贯彻落实《意见》,要把握好服务改革与自身改革的关系。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是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更是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目的和要求。要坚持把检察改革放到党和国家改革大局中思考、谋划、推进,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原则性、基础性要求,不断增强检察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坚持与宏观政策取向保持一致,紧密结合党中央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立足检察职能和各地实际,细化实化推进检察改革的目标、思路和具体措施,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改革向前一步,法治就要跟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意见》,要把握好依法履职与改革创新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多次强调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更要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检察改革。要自觉在法定职责范围内推进制度机制创新,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确保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要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做实案件质量评查,全面准确落实、不断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检察履职,充分发挥检察力量护航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行稳致远,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检察贡献。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