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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2025年7月15日第8版
在小区门口,一场简短的包裹交接看似平常,实则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一环,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揭开了“背钱客”这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新角色的面纱。近日,该案被告人何某、胡某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近年来,为逃避警方和银行对异常转账的实时监测与不断完善的拦截机制,犯罪分子以高薪为诱饵,招募急需赚钱的年轻人出面跑腿,将诈骗所得赃款用线下“现金人传人”的方式进行转移。“90后”何某、胡某就是这种“背钱客”。
2024年11月27日,何某和胡某从某社交软件上看到,一位从事“线下现金买U币”生意的老板正在雇人去指定地点取现金,佣金千元。“只是帮忙跑个腿就可以得到这么高的报酬,不会是违法的吧?”虽心有疑虑,但急于赚“快钱”的二人还是欣然接单。
到达指定小区门口后,发现前来送钱的是位满脸焦虑的年迈老人,何某、胡某二人心中更加确定了之前的怀疑。接过装有3万元现金的包裹,二人随即走到一僻静处打电话向老板求证钱的来源,老板却避而不答,且迟迟未按约定安排人来交接现金、支付佣金。二人不想平白为骗子当“替罪羊”,又不甘心辛苦一场分文未得,抱着未直接骗人就无关紧要的侥幸心理将3万元私分。
后经查实,这笔钱确实是一笔诈骗赃款。2025年1月初,何某、胡某相继落网,退还了3万元赃款。检察机关经审查,于3月5日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来源:检察日报、福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