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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5年普宁市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日期:2025-11-24  发布人: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量: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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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普宁市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评卷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布。请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成绩查询栏查询成绩。为做好招聘后续工作,现将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员

  按照《2025年普宁市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入围面试的考生须于2025年12月1日上午8时30分至2025年12月3日下午5时30分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即取消其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资格复审应提交的材料

  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应携带如下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一)报名表(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有要求的);

  (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岗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的,须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书面证明;

  (四)属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面试时间等事项将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2025年普宁市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

 

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普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