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讲授“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检爱四十载,携手向未来】普宁检察:检察开放聚合力,坚守初心护成长
日期:2026-05-29  发布人: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量: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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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四十周年,普宁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检爱四十载,携手向未来”主题号召,于5月29日与团市委、市妇联一起深入山区,在普宁市大坪镇埔岭小学、龙坑小学,通过公益助学、非遗英歌展演、普法游戏互动等形式,让300余名学生体验别样的“法治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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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院内干警子女与山区学生的交流互动,我院以检察开放日为桥梁举办了一场书籍分享活动,全院干警子女热情参与,积极向山区学生分享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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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酷暑来临之际,我院为学校师生送上一份特殊的“高温补助”——精心制作的普法手册和文具套餐,用书香浸润童心,以物资传递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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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现场,非遗英歌表演精彩亮相,铿锵有力的节奏、整齐划一的动作,气势恢宏的场面,瞬间点燃了孩子们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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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检察干警化身“法治辅导员”,将法治知识融入游戏环节,普法内容紧扣预防性侵、校园欺凌、网络安全等热点问题,以通俗的语言,趣味问答互动的方式,将枯燥的法律知识转化为浅显易懂的内容,增强孩子们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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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开放日活动圆满落地。立足今日,回顾来路,普宁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做实“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深化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促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上深耕细作,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大格局。

 

一、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保未”双向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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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是牵头市法院、市公安、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通告》,并通过各地各单位政务微信公众号各类媒体广泛宣发。二是向教育局、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转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并建立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机制,牢固树立“应报告尽报告”的工作理念。三是与市法院、市公安开展座谈,就常见犯罪案件的争议问题达成共识,依法精准严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四是做好涉未犯罪案件的综合履职工作,常态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重点关注校园安全,并将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违规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强制报告、控辍保学等事项纳入每案必查内容。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依法惩治和挽救相结合,准确适用未成年人特别程序,联合多方社会力量,搭建“检察官+社工+家长+N”的精准帮教模式,对帮教情况进行长线跟踪,助力罪轻未成年人回归正常生活。

 

二、聚焦“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构建多元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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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案件全面审查原则。对性侵案件被害人落实“一站式”取证救助工作机制,完善“一站式”取证清单,实现性侵案件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全覆盖,避免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司法救助线索“应移尽移”,对因案致贫、致残的未成年被害人依法开展司法救助,率先联合市民政、市妇联一起拓展异地协作救助途径。推进民事支持起诉,探索被害人救济新路径,办理了揭阳市首宗检察机关支持未成年被害人民事诉讼获赔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案件。

 

三、聚焦综合履职,做实未成年人保护“1+6+N”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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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促进检察司法保护更好融入其他“五大保护”。抓实家庭教育指导,对监护缺失的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推动“甩手家长”主动担责;以检察建议形式推动市教育局重视学生涉电诈问题,并携手开展反电诈系列普法活动,及时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电诈“黑手”;组织罪轻未成年人在帮教期间参加公益劳动,并与团市委共建长效协同机制,提升帮教实效;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开展座谈会,围绕未成年人社会治理重点工作展开深入研讨,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聚焦法治宣传,做实犯罪预防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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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成立“青年普法团”,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深入山区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将法治课堂搬到孩子们的“家门口”。与市妇联等单位联合开展“德法同行 抵制性侵”、“普法基层行 送法进万家”、“维护‘她’权益 幸福千万家”、“预防性侵 共护花开”等系列巡讲活动,向群众讲解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等相关法律规定。推行“订单式”普法,结合校园安全热点,定制个性化普法课程。近年来,扎根基层,在社区、山区开展“面对面”普法宣讲80余场,覆盖师生及家长5万余人。


 

  多年来,普宁市人民检察院笃行未成年人检察使命,在“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被普宁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评为“普宁市2025年度十大影响力事项”,普宁市人民检察院青年检察官法治宣讲团荣获“集体三等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先后被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妇女联合会表彰为“青少年维权岗”、“巾帼文明岗”,荣获揭阳市“巾帼文明岗”,普宁市“三八红旗集体”。检察官在中国女检察官协会举办的2023年度女检察官检察理论课题研究活动中荣获三等奖,获广东省“全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称号,办案工作也多次收到案件当事人赠送的荣誉锦旗。

  站在未检工作创建四十周年的新起点上,普宁市人民检察院以扎实履职的工作实绩呈上了一份基层答卷,全体干警将坚守法治初心,怀揣赤诚关爱,以基层担当谱写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新篇章。

 

供稿部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

审校:办公室

编辑:郑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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