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讲授“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关于我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日期:2020-11-20  发布人: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量:332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我国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今年以来,我院切实履行监督执法、保障守法、惩治犯罪、维护稳定的重要职责,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担当作为,始终将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上,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我院正面迎接新情况、接受新挑战,从快从严打击涉疫犯罪,综合运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捕快诉等多种措施,助力抗疫大计顺利实施,不断提高整体的防控能力,多策并用,打防结合,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打赢防疫狙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一、聚焦“办案”主业,把执法办案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首要任务
    1、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侵犯民生民益和损害企业合法权益以及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的黑恶势力犯罪。对黑恶势力等严重危害社会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及时准确打击,确保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今年来,我院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94件800人,批准逮捕65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61件890人,起诉814人。今年面临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检察工作受到不小的影响,但我院努力克服办案困难,上下戮力同心,共克时艰,奋力向前,及时对案件作出相应处理,尽力避免办案质量滑坡。
    2、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前提下,通过刑事和解,适用不捕、不诉或者附条件不诉等方式,及时修复社会关系,有效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来,我院共不批准逮捕162人;不起诉85人;适应当前刑事政策调整的需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落地,努力实现案件繁简分流、集中力量办大案的目标。该制度的适用,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而且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今年来,我院审结案件679件902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572件740人,占审结人数的82%,完成了认罪认罚率不低于70%的基本要求。但对认罪认罚也不是一味的从宽,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环境资源等严重犯罪,则依法从重从快办理,切实彰显检察机关的打击声威。对于被告人判决前虚假认罪认罚,在取得从宽量刑后又无正当理由上诉的,我院依法提出抗诉,切实保障法律的庄严。

    二、注重“监督”主责,把法律监督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根本保证
    1、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大力推进立案、侦查活动及审判“三大”监督。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不断提高发现线索,指控犯罪,监督违法,适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同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思想,强化干警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真正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今年来,我院共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1件、移交犯罪线索1件,即市卫监局移送的两法衔接材料中发现刘某安非法行医案;侦查监督4件,发出违法通知书4份,对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变更强制措施、进行治安处罚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发出检察建议3份;提出抗诉2件3人;删除部分犯罪事实2件;改变定性4件,如对公安机关移诉的马某镇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经审查后改变为运输毒品罪,起诉后法院对该罪名予以认定,判处马某镇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
    2、提高政治站位,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讲政治,顾大局,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的大局中去谋划;结合办案,不断延伸检察监督触角,拓宽服务渠道,推进社会前端管理,促进公共政策的完善,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我院今年受理呈请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的有关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案件分别是35件62人、37件93人,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向企业普及法律知识,提出治理意见,促使企业提升自己的防御能力。
    3、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通过加强对行政诉讼和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职能作用,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4、积极推进提起公益诉讼。要坚持全面履职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加大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以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强化检察建议刚性机制,督促职能部门有效履职,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利益的突出问题。我院共提起公益诉讼1件6人,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绝不姑息。
    三、以“服务”为主题,注重治本,把犯罪预防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
    1、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特殊人群受益社会治理创新。在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法律监督的同时,加强对不捕、不诉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考察,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效开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
    2、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工作。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机制,逐步落实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制度;主动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社区矫正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挽救帮教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和心理矫治工作,严防再犯罪。近日,我院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正式挂牌。同时,我院以5月份举办的“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为契机,邀请教育局、团委、妇联的有关同志和部分学校校长、老师走进检察院,听取我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情况汇报,携手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探讨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继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经常深入各中小学校了解校园治安状况和广大师生的法律需求,通过开展法治讲座、警示教育、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趣味性,努力提高法治教育的实际效果。为了响应政府“疫情期间少聚集”的号召,创新普法载体,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联合开展了直播普法活动,让广大网友和学生在家就能学法、懂法。此次别开生面的网络直播防疫普法课,受到了广大网友和学生的关注和赞誉,吸引了94万人次在线观看,总播放量112万,评论区累计收获135万点赞,社会反响良好。在6.26禁毒日来临之际,我院联合普宁市关工委走进普宁市大坪小学,开展毒品预防教育主题宣讲活动,为山区的孩子讲解毒品的危害以及如何保护自己、远离毒品犯罪的知识,提升了学生们对毒品的认知,增强了他们拒绝毒品诱惑的能力。
    4、结合办案,积极探索开展预防犯罪。通过让犯罪嫌疑人写悔过书、与嫌疑人谈话、召开预防犯罪座谈会、向涉案单位发《检察建议书》、对作出相对不起诉的人进行回访考察等方式,及时调和各方情绪,有效减少社会对抗,积极督促涉案单位加强内部监督,补足管理短板,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促进社会治理不断创新。
    四、把握“稳定”主旋律,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
    1、加强检察环节上的风险评估。切实加强对风险评估预警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各内设部门切实抓好执法办案评估预警工作。对已经产生的涉检矛盾纠纷全力进行化解,对重信重访和信访积案加大化解力度,确保不扩大、不拖延、不发展。
    2、强化检察环节中的释法说理工作。把释法说理、教育引导、情绪疏导和矛盾化解等工作融入到执法办案当中,尤其是在对嫌疑人作出不批捕、不起诉、不予立案等决定时,以书面形式向有关当事人、涉案单位阐明法理,讲清道理,严防缠访、闹访和涉检上访问题的发生。
    3、坚持检力下沉,积极开展调研。深入开展“检察服务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活动,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定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分析,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民生诉求和矛盾隐患,分析特点,剖析原因,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可行性的治理建议和对策,协助党委政府把住政策源头,制定政策措施,有效促进和完善社会治理创新。

 

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