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09]·公职人员正确打开“八小时外”
- [09-09]·39亿流量只是开始!普宁全力推
- [09-08]·普宁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公告
- [09-08]·【检之道】锲而不舍擦亮“金色
- [09-08]·【普法小剧场】刷单返利?小心
- [09-05]·一块站牌、一台电报机、一封书
- [09-05]·“搭子”变“案子”?这些风险
- [09-05]·应勇与第三批到最高检实践锻炼
关于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
(档案类型:文书档案;保存地:最高检档案馆)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决落实中央部署,组织全国检察机关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全国检察机关两次捐款捐物共计1亿6千余万元,通过多种形式帮助灾区群众和检察机关渡过难关。2008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抗震救灾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检察机关抗震救灾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印发《关于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指导地方检察机关依法打击抢劫、盗窃和故意编造、散布谣言等危害抗震救灾及受灾群众利益的刑事犯罪,积极化解抗震救灾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为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