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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院针对近年来所办理的骗取老年人钱财的案件进行梳理,发现部分人民群众,尤其是老年人,对于办理养老保险的政策、方式、条件、程序等还不了解,导致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谎称可以帮助未参保的老年人代办“养老保险”或者代办“提前退休”的手段,从而达到骗取老年人的钱财的目的,这反映出了相关行政部门普法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养老诈骗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从而提高人民群众的防骗意识和防骗能力,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法治环境,2022年5月24日,我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普宁市相关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一是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时向人民群众推送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养老诈骗方式及预防养老诈骗方面的内容,提高人民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二是要针对老年人群体的特点,多样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如发放防范养老诈骗的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组织开展现场普法活动等,让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进社区、进广场、进超市、进家庭,确保宣传工作覆盖到位,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增强全社会的防范意识;三是要设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举报电话,鼓励、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提高违法犯罪线索,在社会上形成一股养老诈骗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风气。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延伸办案职能,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检察履职中强化对老年人的司法保护,通过完善涉养老诈骗案件办理模式、加强普法宣传、畅通线索举报渠道等,健全预防、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长效机制,把对老年人的关怀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细节处,为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供稿: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