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讲授“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数字检察,“能量”究竟有多大?
日期:2022-11-21  发布人: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量: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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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数字检察“关键变量”

实现高质量发展“最大增量”

北京:强化数字治理效能

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今年以来确定25项检察大数据监督模型试用重点任务清单并动态调整”“运用成品油涉税法律监督数据模型,推动116家加油站合计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超1.5亿元”“应用‘黑自流’法律监督数据模型,督促查封‘黑加油站、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的问题油品114吨”……

 

    今年以来,北京市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数字革命”驱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一“一子落而满盘活”的关键变量,建用并举检察大数据监督模型,形成“数字检察”模型应用规模效应,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由“盆景”变“风景”的趋向明显。随着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重大部署在北京市检察机关的深入落实,这里的数字检察又开启了由“风景”向“风尚”的新转变。

 

构建覆盖各业务领域的

“数据池”

 

    推进大数据赋能检察,依托海量数据构建数据池是基础。为此,北京市检察院积极推动检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等单位的数据互联互通,在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构建起覆盖各检察业务领域的“数据池”,为持续以数据碰撞比对生成检察监督生产力夯实基础。

 

    以检察版“接诉即办”为例,该院在常态化数据信息交换的基础上,建立起系统开展监督线索发掘、监督模块开发、监督效果评价等功能的数据信息应用机制,通过梳理筛查与研判分析执法司法高频问题,靶向精准开展了20余项专项检察监督,“销假销劣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便是其中之一。

 

    该模型在12345市民服务热线涉及侵权假冒的投诉中提取可能涉及销售“假货”“劣货”的投诉数据,通过归集投诉数据,发现多次被投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高发区域,再通过与其他数据碰撞,发现是否存在被投诉销假销劣的个体曾因销假销劣被民事判决、行政处罚或刑事判决,进而识别出重点主体,刺破销假销劣行为隐蔽、取证困难、难以查处的“面纱”,及时、准确识别涉销假销劣的案件线索。

 

    “我们依托监督模型调取了10万余条投诉数据,梳理出1000余条有效线索,并据此开展集中查处侵权假冒专项监督工作,发现并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涉刑事追诉、行政处罚重点线索60条,协助相关部门查处11起侵犯知识产权行政违法案件,提前介入重特大制假售假刑事案件14件39人。”北京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窦立博告诉记者。

 

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覆盖“四大检察”

 

    “秦某等人与想提取公积金需求的人恶意串通,伪造借条、借据,虚构民间借贷等纠纷,随后经人民调解程序快速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司法确认获取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司法确认裁定书,之后便申请强制执行,冻结和扣划相关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公积金账户内资金被执行完毕后,秦某等人再收取10%至20%不等的‘手续费’。”北京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李欣宇介绍,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依托大数据开展调查,发现秦某等5人多次利用上述方式套取住房公积金1035.7万元,非法获利160余万元。该院民事检察部门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在办理该案基础上,北京市检察院、房山区检察院研发了“虚假诉讼套取住房公积金法律监督模型”。该模型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享数据为基础,逐案采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划扣提取公积金金额等诉讼信息,建立检察机关涉虚假诉讼套取住房公积金信息库并开展数据碰撞与分析研判。“目前我们已依托该模型筛查近25万项数据,排查出691件案件线索。”李欣宇介绍。

 

    依托大数据赋能,北京市检察机关目前已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70个,覆盖“四大检察”和主要业务领域。针对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资源应缴税而未缴的情况,北京市检察院以提升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能力为导向,研发欠缴耕地占用税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并在部分基层检察院开展试点运用。目前,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作为试点院,依托该模型推送的线索,率先开展涉耕地占用税专项公益诉讼监督,已监督相关行政机关追回耕地占用税270万余元。在该院建议下,3家行政机关建立起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信息壁垒得到有效破解。

 

    北京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还聚焦市场监管领域薄弱环节和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搭建“检察+12345热线”大数据平台,建立涉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线索“数据池”,获取有效线索6000余条,办理案件53件,切实维护了市场主体权益。

 

融入首都精治共治法治

助推治理现代化

 

    教育、食品、证券等特定行业有着越来越严格的准入门槛,受过刑事处罚的人被禁止从事特定行业也逐渐成为社会共识,法律对从业禁止也作出明文规定。

 

    “我们在行政检察监督中发现,因横亘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数据壁垒,部分特定行业涉刑人员通过隐瞒、谎报等方式逃避了刑罚外的行政处罚,严重损害执法司法公信。”北京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李显辉介绍,该院聚焦这一执法司法隐性问题,以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特定行业人员信息数据为支撑,构建了“特定行业涉刑人员行政处罚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监督线索532条,其中筛查出116人瞒报、谎报以规避从业禁止行政处罚。

 

    “我们通过制发类案检察建议推动特定行业开展涉刑人员专项排查,把涉刑记录核查作为特定行业从业准入和资格审查的必经环节,实现由个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主动治理的模式转变,以类案办理助推行业治理。”李显辉表示。

 

    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构建“‘幌子公司’监管治理大数据模型”,在163件经济案件中筛查出利用“幌子公司”“空壳公司”实施犯罪行为的市场主体130个,通过线索移送,相关行政机关已对22家市场主体立案调查;昌平区检察院搭建“危险驾驶类案件大数据监督模型”,通过对危险驾驶时空地图数据分析整理,向各社区、街道通报区域内危驾案发生点位、方式等,定期对精准治理效果进行阶段性评估;海淀区检察院提出治安指数构想,将利用商超自助结账机盗窃犯罪类型纳入其中,以可视化形式建立“‘轻罪治理图鉴’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为提高城市精治共治法治水平提供检察方案……

 

    北京市检察机关正在发挥大数据赋能的技术特质和独特优势,突出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都管”,以类案监督助推溯源治理与系统施治,汇聚法律监督合力,共同融入首都精治共治法治的生动实践。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