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22]·普宁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公告
- [01-22]·全省检察长会议召开
- [01-21]·检察日报评论员文章:以钉钉子
- [01-20]·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中共
- [01-17]·【图解】一图读懂2025年广东省
- [01-16]·“两高”发布关于办理袭警刑事
- [01-15]·要点来了!全国检察长会议强调
- [01-14]·检察日报社论:推动建设更高水
我院拟对一批电子产品及办公家具等废旧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回收处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报废物资回收处置能力的回收商参与投标竞价。
一、报名及现场踏勘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6日17:00,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废旧物品回收资格等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截止时间内送达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2.在报名截止期内有符合条件的三家(含)以上报名参与,少于三家则本次竞价取消。
3.现场踏勘时间与地点为2022年12月17日9:00本单位一楼仓库。
二、竞价方式:此次竞价采取书面密封报价方式,现场竞价结果,出价最高且不低于最低价(评估价)成交,否则本轮竞价失败。如出现竞价结果相同情况,则进行第二轮竞价,直到成交为止。
三、竞价时间和地点:2022年12月17日上午现场堪查结束后在采购会议室现场竞价。
四、竞价人须知
1.处置资产过程中的拆卸费、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担。
2.成交人须在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回收款并将处置资产从我单位清出。成交人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它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清理干净。
3、处置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将会及时公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女士2928028、辜先生2928001
联系地址:普宁市金池路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