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警惕!这些照片千万别发在朋友
- [11-10]·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奋力走在
- [11-07]·【以案普法】买卖逾6000条快递
- [11-07]·一图速览!“十五五”规划建议
- [11-06]·全市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
- [11-06]·淬火砺剑护民安,政法铁军守护
- [11-05]·刚刚官宣:明年春节放9天假!
- [11-05]·广东: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
《检察日报》2025年9月2日第8版
“千里姻缘网线牵,安能辨我是雄雌?”李某(女)假扮男性骗取网恋“女友”7万余元,近日,经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3年8月,张女士通过直播软件与李某相识。李某谎称自己是中年离异男士,做白酒生意。通过网络聊天,二人逐渐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交往期间,李某编造“筹备连锁酒铺”“生意资金周转”“支付店铺租金”“母亲重病”等多种理由,频繁向张女士借款。事实上,所借款项均被李某用于直播间刷礼物、偿还债务及个人挥霍。
2024年11月,张女士向李某提出还款要求,李某却一再以各种借口拖延。意识到被骗后,张女士选择报警。经查,李某虚构身份与张女士建立恋爱关系,骗取其钱财合计7万余元。
“‘他’给我看过仓库的白酒存货视频。”张女士回忆说。在确立恋爱关系后,坠入“爱河”的张女士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满足“男友”生意上的借款需求。
2025年2月26日,龙华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于近日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网络交友务必验明身份信息、验证经济往来事由、查验线下真实情况。尤其是对方频繁提及‘投资’‘周转’‘救急’等关键词时,更要提高警惕。”办案检察官提醒道。
来源:检察日报、龙华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