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31]·【动画】刑事执行检察官动感Ra
- [10-31]·“十四五”期间,平安广东建设
- [10-30]·等等,你煎饼里夹什么?黄金?
- [10-3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 [10-30]·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
- [10-29]·10张反诈先行图,守护好你的“
- [10-29]·“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
- [10-28]·全省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本院决定对何某偷越国边境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10月14日上午9时
二、听证会召开地点
普宁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左侧检务楼一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本院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需要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请提前向本院预约。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63-2928029
联系地址:普宁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
特此公告。
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