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讲授“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检之道】以高质量制度供给赋能高质效办案
日期:2025-12-08  发布人: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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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12月8日版面图

 

以高质量制度供给

赋能高质效办案

  ——“如何看、怎么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社评④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还要靠制度来保障。历史和现实也一再证明,制度既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也是重要保障。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特别强调“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这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关于“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的部署一脉相承。统筹落实好这些要求,检察机关必须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求,持续健全检察环节公正司法体制机制,着力完善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以高质量制度供给赋能高质效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抓住“办案”这个根本,构建高质效办案规范体系,让“高质效”有依循、能对照、可评价。司法公正寓于个案公正之中,并通过无数个案体现出来。最高检党组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正司法重要论述在检察领域的具体实践,是统筹实体公正、程序公正、社会公正的综合把握,是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标准、基本要求。实现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必须在准确把握履职办案特点和规律基础上,构建高质效办案规范体系。要立足实际明确各业务条线主要业务门类、业务领域的高质效办案规范,促进做到“三个善于”,以制度规范引领倒逼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一体落实实体、程序、效果要求。实体上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案件处理结论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程序上做到办案规范高效,严守办案期限、严把办案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效果上统筹法理情,做实“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让公平正义以看得到、能感受到的方式实现。

 

  要抓住“责任”这个“牛鼻子”,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保障公正司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不公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解决这些问题,就要靠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现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必须严格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促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要准确把握“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对照检察机关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专项督察发现的问题,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深化整改,全链条完善司法责任归属、认定、追究工作机制,常态化规范化开展追责惩戒,让司法责任制真正形成闭环、长出牙齿,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要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持续优化内部监管,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为检察权运行“加把锁”,进一步织密织牢制度“笼子”,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运行。

 

  要牢牢抓住“管理”这个重要方面,以高水平管理机制促进高质效履职。每一个高质效案件,既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有办案,就有管理;越是高质效办案,就越要重视和加强检察管理。实现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必须与时俱进提升检察管理能力和水平,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以管理机制创新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效能。要细化具体举措,抓实各类主体管理职责,完善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办案流程实时监控、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等机制,进一步优化检察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检察管理对检察工作的正向推动作用,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完善在履职中管理、在管理中履职的机制,确保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都有管理。要以机制创新把管案与管人有机结合起来,激发各类检察人员参与管理、接受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检察机关要持续完善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以制度创新保障做深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更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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