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05]·政府工作报告极简版来了!不到
- [03-05]·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总书记
- [03-04]·再创新高!2025年度检察公信力
- [03-04]·“十五五”开局之年!全国两会
- [03-02]·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
- [03-02]·最高检党组会部署启动树立和践
- [02-28]·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
- [02-28]·实干为民开新局——党中央部署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修正案》的议案
(档案类型:文书档案;保存地:最高检档案馆)
2001年6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决定》。这是1995年2月制定的检察官法首次修改,是深化检察制度改革,适应新形势对检察官队伍依法管理要求的重要举措。修改后的检察官法,增加了检察官恪守职业道德的义务,提高了检察官任职条件,确立了初任检察官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制度,完善了检察官任职回避制度等,对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官队伍、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官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