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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服务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12月3日,我院与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宪法宣传周暨《民法典》宣传活动”,分别到普宁市立丰药业有限公司和广东金宝师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实地普法宣讲。
普法宣讲座谈会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介绍了《宪法》的地位及其对企业管理和发展的指导性作用。二是围绕《民法典》中的新修改的“绿色原则”引导理性环保消费、电子合同、第三方担保、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法定追偿权等与企业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建议企业增强环保意识,注重绿色生产;并结合具体案例,指出企业在签订、履行合同、提供担保中的风险隐患,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三是着重解读《民法典》中关于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等相关规定,倡议企业要视产品质量为根本,切实提升产品质量才是企业长远发展的保障。四是为企业员工现场解答法律问题,提供“零距离”的精准服务。最后,我院和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宣传资料。
此次普法宣讲活动受到了企业员工的一致好评,增强了企业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企业依法管理水平。我院将继续为企业提供常态化、精准化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为普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诚信营商环境。
供稿: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第四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