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4-17]·最高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检
- [04-17]·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 [04-16]·超剂量开药转卖只为赚差价
- [04-16]·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发布
- [04-15]·【微视频】拼图|全民国家安全
- [04-14]·普宁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员
- [04-14]·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 [04-14]·持续强化检察监督力度,切实维
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新闻发布会
(档案类型:照片档案;保存地:最高检档案馆)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2007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全国检察机关坚持全面把握、区别对待、严格依法、注重效果的原则,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轻微犯罪中的初犯和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有利于惩治和预防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