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讲授“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百年党史中的检察档案120】最高检成立案管办
日期:2022-01-21  发布人: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量:535

微信图片_20210706171730.gif

 

微信图片_20210713195521.jpg

 

微信图片_20220121172947.jpg

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
(档案类型:文书档案;保存地:最高检档案馆)


    为进一步加强对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管理,201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作为专门负责案件管理的综合性业务部门。自2012年1月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办理的案件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并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案件管理工作机制。地方各级检察院相继成立案件管理机构,对所办案件实行统一严格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管理。2012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活动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案件管理工作是检察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提高检察机关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司法办案规范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