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4-01]·贯彻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总
- [03-31]·【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
- [03-2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哪些具
- [03-28]·一图读懂2025年揭阳市人民检察
- [03-27]·划重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
- [03-27]·最高检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
- [03-26]·一图了解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
- [03-25]·【检之道】久久为功擦亮中央八
犯罪嫌疑人巫泽浩等2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广东省普宁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22年4月12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因该案涉案被害人众多,部分被害人无法联系,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应履行的义务。诉讼权利义务内容详见《普宁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行使相关诉讼权利时,可以书面形式递交本院。邮寄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池尾街道金池路南侧普宁市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515343。
上述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联系电话:0663-2928012(第二检察部)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