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讲授“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普宁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
日期:2022-09-16  发布人: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量:2396

微信图片_20220130170654.jpg

 

    2022年9月14日下午,我院联合教育局举办以“远离校园欺凌和网络诈骗 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该活动由法制课堂、座谈会、签名活动等环节组成,旨在提高在校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意识,筑牢校园安全保护防线。

 

微信图片_20220916111345.jpg  微信图片_20220916111340.jpg


“开学第一课”&主题签名活动
 

    正当开学季,检察官带案进校园开讲“开学第一课”,以同学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碰到的案例入手,详细讲解校园欺凌的巨大伤害和防不胜防的网络诈骗,从欺凌行为的原因、表现到学校家长正确的处理和帮助,从建立安全防范意识、不租售“两卡”到谨慎网络交友、慎防侵害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导学生与人为善;同时加强防范,用有锋芒的善良开启新学期的学习生活。

 

微信图片_20220916111441.jpg  微信图片_20220916111406.jpg

 

副本_副本_副本_未命名__2022-09-16+11_20_47.jpeg

 

    课后,组织学生代表参与“远离校园欺凌和网络诈骗 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主题签名活动,增强了学生的参与感和责任感。

 

预防校园欺凌和网络犯罪,
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座谈会

 

    我院罗奕斌副检察长和教育局林焕荣副局长一同主持座谈会,我院未检办负责人及教育股股长、学校校长、老师共同参会。会上,我院未检办负责人通报了近两年来普宁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及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情况,听取与会人员对开展在校学生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微信图片_20220916111429.jpg  微信图片_20220916111410.jpg


    罗奕斌副检察长作总结发言,从校园欺凌、网络犯罪、校园性侵三个方面对参会人员提出建议和要求:

    面对校园欺凌,学校、老师、家长要态度明确绝不容忍,坚决说“不”,在与孩子的相处过程中要细心、用心。对欺凌者,要坚决制止其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合理管教;对被欺凌者,要就其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面对网络犯罪,学生要建立安全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绝不出租出售“两卡”(银行卡、电话卡、支付宝微信账号等),谨慎网络交友。

面对校园性侵,既要坚持严厉打击,又要从源头上有效预防,确保“一号检察建议”真正落到实处。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严防学生被性侵案件发生,深刻认识性侵学生案件的严重危害性,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做好预防校园欺凌和网络犯罪及“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工作,对于促进校园安全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意义重大。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开展“检爱同行 法治进乡村”宣讲活动,把未成年人检察履职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的格局中,努力实现“1+5>6”,真正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实做细。

 

供稿: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