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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充分发挥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助推器”的作用,准确把握2023年检察工作重点,3月31日上午,我院召开了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业务培训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舜鑫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树华等院领导、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全体员额检察官参会。
会上,综合业务部负责人伍大洋细致讲解了各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含义及存在的问题,通报了2023年1-2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并着重对拟新增指标进行了讲解。
张舜鑫副检察长在会上就应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调整,提升办案质效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醒各位员额检察官要树立提升质效优化数据的观念,拒绝“大锅饭”思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作为;提出实行“挂图作战”,以图表的方式展现各部门各项业务指标情况,把任务落实到每一位员额检察官身上。
最后,吴树华检察长对下一阶段的工作作出了指示:一是要求全体员额检察官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切实端正办案态度,以争先创优的担当精神,协作奋进的优良作风,办好每一个案件,把“要我做”的评价指标变成“我要做”的自觉行动;二是科学管理指标工作,多措施抓任务落实,深挖质效提升动力源。进一步明确办案人员责任,落实指标数据“上墙上表”,将业绩考评与案件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通过“全面落实+重点关注”的方式抓好各项指标数据。
供稿: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综合业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