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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案件办理质效,11月8日下午,我院召开了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业务学习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舜鑫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树华等院领导、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全体员额检察官参会。
会上,综合业务部负责人伍大洋分类介绍了60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通报了我院2022年1-9月案件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并对部分关键指标、重要指标的含义、反映内容、分子分母项及案卡填录的注意事项等进行讲解,提醒检察官在办好案件的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案卡填录,确保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张舜鑫副检察长在会上对当前我院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薄弱环节进行分析、阐述,并提出改进的切入口,强调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检察业务工作的“风向标”,要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全体检察人员要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为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案件质量与业务数据提升,扭转工作被动局面。
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树华指出,当前我院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达标率不高,要紧盯短板弱项,奋力攻坚克难,全面提升案件质效。就如何切实抓好案件质量指标工作,吴树华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落后指标的分析反思,依法能动履职,提升办案质效。二是要转变司法理念,坚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将“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践行到工作中去,通过提升办案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要加强责任落实,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考核为指引,继续压紧压实责任,明确各项指标任务分工,落实检察官主体责任,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供稿: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综合业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