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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凝聚共识与合力,9月27日,我院举办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公益诉讼检察开放日活动。本次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和“益心为公”志愿者等走进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之旅。
座谈会上,第四检察部主任李汉伟介绍了近年来我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公益诉讼宣传片《“益路前行”,绘就生态底色》。在听取相关工作情况后,与会人员踊跃发言,对我院在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和耕地保护上所做的工作给与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并就如何改进和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
最后,我院副检察长王洪波作总结发言时表示,我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希望各位来宾发挥专业所长和行业优势,为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提供智慧和专业支持,与检察机关共同以法治之力守护普宁生态环境之美。
会后,与会嘉宾一行实地参观了院新时代文明实践所、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场所,零距离感受检察机关的工作氛围和检察文化。他们表示,此次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公众打开了一扇了解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大门,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良好形象。
普宁政协委员梁智奎
“对普宁检察机关在练江流域污染整治中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希望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群众做更多实事。”
法学专家李胜平
“希望检察机关能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群众知晓并参与进来,也希望检察机关能提前介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尽责履职,尽量将问题解决在诉前。”
“益心为公”志愿者方晓强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提起,加大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使被损害的公益也得到了赔偿。另外,探讨一下城市宜居环境是否属于生态环境的范畴,检察机关能否在改善城市宜居环境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
供稿: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第四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