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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院又起诉了一名发“疫情财”,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诈骗犯罪分子。
被告人张某洪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见口罩紧俏,便谋划乘机发一笔横财。自2020年1月25日开始,张某洪利用微信软件在朋友圈发布有口罩可出售的虚假信息,为了让人确信无疑,还同时发布了虚构的口罩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图片,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落入圈套。至2020年2月6日,张某洪先后诈骗了13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242.94万元,其中,有一名被害人单独就被他骗走了84.2万元。期间,因家人劝阻及被害人追讨,张某洪将其中60.155万元赃款归还部分被害人,其余的赃款人民币182.788万元均被他用于网络赌博活动。
张某洪害怕事情败露,遂心生诡计,向公安机关报假案,谎称采购口罩被骗,上演了一场贼喊捉贼的闹剧。
张某洪自以为是戏精,演得天衣无缝,可以蒙混过关,却没有料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办案警察马上识破了他的伎俩,对他立案侦查,我院检察官也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检察官和警察再次联袂,演了一出钟馗捉鬼的大戏,迅速查清了张某洪的犯罪事实。2月27日,张某洪被我院提起公诉。
这正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害了自己上法庭。张某洪贼喊捉贼,诈骗败露被起诉,再次印证了“天不藏奸,法网恢恢”这个道理。
疫情期间,每一名公民都应共同抗疫,合力让社会早日恢复正常秩序,但总有一些不法分子想尽办法企图发“疫情财”,扰乱抗疫大局。检察机关必将依法履行职能,继续与有关单位紧密联手,从严从快打击此类犯罪,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奉献强有力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