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02]·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审查逮
- [06-02]·省检察院发布《广东未成年人检
- [06-01]·@党员干部 保密谨防“身边人”
- [06-01]·【检之道】同心同向同力共筑未
- [05-29]·【检爱四十载,携手向未来】普
- [05-28]·黄坤明主持召开省委树立和践行
- [05-28]·第七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启
- [05-27]·“典”亮生活 检护民生——我
举报中心受理的事项主要有:
1、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2、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3、其他依法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损害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