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13]·把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刻入检察
- [07-13]·原创微视频 | 检护文脉 版权向
- [07-10]·严守“三个规定” 筑牢司法廉
- [07-10]·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07-09]·中央政法委发布2026年第二季度
- [07-09]·微视频丨唱着歌学民法典,幸福
- [07-08]·某科研单位核心数据遭外包运维
- [07-08]·最高检通报近三年人民监督员工
近日,我院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陈某宝涉嫌诈骗罪一案,该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宝以冒充村干部能帮忙办理养老金的方式,诈骗两名被害人(其中一名被害人97岁,另外一名被害人70岁)共12900元。我院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陈某宝涉嫌诈骗罪向普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年来,以老年人为诈骗对象的案件层出不穷,类型包括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宣称“以房养老”、销售“养老产品”、开展“养老帮扶”、代办“养老保险”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很大,因此,2022年4月,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为启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是回应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关切的实际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
广大老年人应当提高警惕、不要贪图便宜、不要轻易动钱、端正保健理念、主动参与宣传等。我们要群防群治、群策群力,坚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行为,用实际行动切实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供稿: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